为了取得建筑业许可,必须设置营业所技术人员(原称专职技术人员)。
营业所技术人员是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规范施工,必须常驻于各营业所的岗位。
什么是营业所技术人员
营业所技术人员是根据《建筑业法》规定,必须在每个营业所配置的技术岗位人员,过去称为“专职技术人员”。
根据2024年12月的法律修订,“专职技术人员”一职改称为“营业所技术人员”。虽然名称变更,但其职责并无重大变化,仍需在营业所内负责建筑工程的技术管理,以确保工程施工的合规与规范。
营业所技术人员是取得建筑业许可的必要条件之一,原则上每个营业所需配置至少1名,并且必须为常驻人员。
营业所技术人员的职责:
技术指导与监督: 从签订合同到工程完工,提供技术层面的指导和监督,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。
确保施工合规: 根据《建筑业法》规定,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法规要求,保障工程按规范进行。
与经营管理负责人协作: 与经营业务管理负责人紧密配合,共同推动整个事业的健全运营。
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营业所技术人员并不只是“有资格证的人”,而是必须“常驻在该营业所”。不能与其他营业所技术人员兼任,也不能只是在施工现场待命。基本上,应在营业所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实际出勤,才能被认可。

营业所技术人员的认定条件
要被认定为营业所技术人员,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:
常驻于营业所
营业所技术人员必须常驻于申请许可的营业所。
不仅仅是名义上的在籍,而是要实际在该营业所工作才符合条件。
原则上,不允许与其他营业所(事业所)兼任。
也不允许以兼职形式隶属于其他公司。
这些情况通常通过社会保险、雇佣保险的参保情况,以及出勤记录等进行确认。
此外,即使是个人经营者或公司董事,只要能确认其具备常驻性,也可满足此项要求。
技术资格与实际工作经验
根据建筑工程的种类,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资格或实际工作经验,这称为技术性要求。
- 技术性要求包括以下内容:
- 指定专业毕业+实际工作经验(3年或5年)
- 10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
- 拥有国家资格等证书
- 国土交通大臣认可(认可培训等)
根据国土交通省官方网站内容:
《申请一般建筑业许可时》
[1]-1 指定专业毕业者,具备高中毕业后5年以上或大学毕业后3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者
针对拟申请许可的建筑业相关建筑工程,具备高中毕业后5年以上或大学毕业后3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,且在校期间完成了拟申请许可建筑业相关建筑工程所指定的专业(指定专业)。[1]-2 指定专业毕业者,具备专科学校毕业后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者,或者具备专科学校毕业后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,且拥有“专门士”或“高级专门士”称号者。

营业所技术人员所需资格
营业所技术人员认可的资格和经验因行业而异,代表性资格如下:
建筑工程业
・国家资格
一级建筑士、二级建筑士、建筑施工管理技士(一级・二级)
・实际工作经验
高中毕业后5年以上或大学毕业后3年以上的建筑工程实际工作经验,或10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
・其他
技术士(建设部门・建筑)等
土木工程业
・国家资格
技术士(建设部门)、土木施工管理技士(一级・二级)
・实际工作经验
土木工程相关的高中毕业后5年以上、大学毕业后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,或10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
电气工程业
・国家资格
电气施工管理技士(一级・二级)、电气主任技师(第1~3种)
・实际工作经验
电气工程相关的高中毕业后5年以上、大学毕业后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,或10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
管道工程业
・国家资格
管道工程施工管理技士(一级・二级)、技术士(卫生工学)
・实际工作经验
管道工程相关的高中毕业后5年以上、大学毕业后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,或10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
如果仅凭实际工作经验符合条件,拥有10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情况下,即使没有学历或资格,也可以满足要求。
作为国家资格的总结
以国家资格为重点总结如下内容。适用于一般建筑业许可和特定建筑业许可。
以下资格在许多行业中,被认可为一般建筑业许可及特定建筑业许可的营业所技术者资格:
一级建造师
建筑一式工程、大工工程、屋顶工程、瓷砖、砖块、砌块工程、内装饰面工程等
一级建筑施工管理技师
建筑一式工程、大工工程、屋顶工程、内装饰面工程等
一级土木施工管理技师
土木一式工程、脚手架·土工·混凝土工程、铺装工程、疏浚工程等
一级电气施工管理技师
电气工程、电信工程
一级管道施工管理技师
管道工程
一级造园施工管理技师
园林工程
一级建设机械施工技师
土木一式工程、脚手架·土工·混凝土工程、铺装工程等
详情请参考国土交通省以下网址的表格。
https://www.mlit.go.jp/totikensangyo/const/content/001619998.pdf



